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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扫黑除恶,到底打击的是哪几类人?
     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4-03 17:05:49.0     

“扫黑除恶”已经成为了一个热词。


习近平总书记表示,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,既抓涉黑组织,也抓后面的“保护伞”。

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重磅!一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开始!


那么,究竟什么样的行为,算是黑恶势力,群众可以来举报呢?

中央政法委主办的《长安》杂志整理,有8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重拳打击范围:


1、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2、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;
3、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4、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
5、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
6、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7、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8、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。

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:www.12389.gov.cn;

举报信箱: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;

举报电话:010-1238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