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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残疾鉴定须知
     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-04-13 23:37:56.0     

残疾评定须知

一、精神及智力残疾评定时间:每周五全天
七岁以下儿童智力残疾评定需提前预约邝就贤医生,电话:83313116
七岁以下自闭症儿童残疾评定需提前预约邓文主任,电话:83168558
二、地点:门诊大楼二楼残疾评定室
三、评残请备齐以下资料:
1
、病历资料。包括病历,住院证明,诊断证明,辅助检查等原始资料。
2
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。
3
、残疾评定表一式三份。
4
、禅城区及南海区户籍患者需到居委开具评残申请证明。
四、患者需亲自前来测试及评定,不受理家属代办。
五、本院仅开展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评定,其余残疾评定不属本院业务范围。